2017河北工业大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25名公告

2017-11-24 18:57:43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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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校用人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25名(学生辅导员10名、管理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天津市。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1995年更名为河北工业大学。1996年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序列,2012年通过国家“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验收。2014年12月,学校成为全国唯一一所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并于2016年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学校现建有7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设有17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部和2个教学管理学院,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省强势特色学科、20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种类)。

建校114年来,学校秉承“勤慎公忠”的校训精神,从严执教、从严治学,逐步形成了“工学并举”的鲜明办学特色与“勤奋、严谨、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已培养21万名毕业生,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4日至1999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4日后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安全工作处岗位须毕业于公安院校,于2018年7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其他岗位须毕业于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THE、QS、USNEWS)前500名的海外高校或中国前100名高校,于2018年7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6、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互联网络。

7、其他条件:

(1)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获得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且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优先。

(2)管理人员:安全工作处所需岗位根据工作特点要求男性。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人事代理辅导员10名,管理人员1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工业大学2017年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2)。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尤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