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经济管理学校招聘17人公告

2017-11-24 10:18:40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点击: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经济管理学校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667号,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学校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省属国办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连续十三年被省政府命名为河北省省直文明单位。学校教学设施齐备,师资力量雄厚。学校以“创名校、做名师、育名人”为办学方针,围绕“创建特色学校,培育一流人才”的办学目标,积极进取,与时俱进,为社会培育出了一批又一批“一专多能”的高素质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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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经济管理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1月29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11月29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11月29日-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667号河北经济管理学校行政楼319,电话:0311-83651394。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经济管理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证件审核及缴费。由河北经济管理学校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2月15日8:30-11:30,地点:学校行政楼219领取准考证。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责任编辑:尤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