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告(3436人)(2)

2017-11-24 10:45:01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3、招考职位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的京外院校中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

符合部分特殊职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8年应届毕业生仅可报考这些特殊职位。

4、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残疾人(不包括2017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8年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报考。

5、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7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7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7、选调生职位的招考范围及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1月27日9:00至2017年12月1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2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7年11月27日9:00至2017年12月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12月1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17年12月3日9:00至2017年12月5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17年12月13日9:00至2017年12月16日17:00期间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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