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呼吁:公选干部应引入民意测评

2013-03-29 10:34:53   来源:    点击:

深圳市委组织部昨日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再次在全市范围公开推荐选拔8名副局级干部,包括新成立的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副主任等。这是深圳两年多来第七次公开推选领导干部,显示竞争性选拔正趋于常态化。但有专家分析,公推公选无论形式还是程序仍需完善,应该增加正职公选力度,增加民意测评等评价指标。

笔试分所占比例有所降低

此次公开选拔的8名副局级职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副局级领导职务、市委政策研究室(市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民政局专职党委副书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深汕(尾)特别合作区纪工委书记、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副主任。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是伴随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刚设立的部门,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政府办医的责任主体。

8个职位均鼓励个人自荐,资格条件主要包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周岁以下;现任深圳市、区机关综合管理类副局级职务或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等,近3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不符合推荐资格。

此次选拔应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笔试时间在10月中旬,依照笔试分占50%、履职评价分占50%合并分数由高至低,一般按不高于1:10确定面试人选。南都记者注意到,与上次公选相比,本次选拔笔试分所占比例有所降低,只占50%,上次是60%,这也显示考核更注重官员平时履职情况。


公选副职岗位约占八成

此次选拔个人自荐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8日12时,履职评价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时间为10月8日-9日工作时间。在完成自荐报名等环节后,由市委常委会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研究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之后由市委组织部按照1:2提出票决建议人选,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拟任人选。市委组织部表示适时公布选拔工作进展、拟任人选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其实,自2010年深圳市五次党代会以来,深圳已经连续组织六次公开推荐选拔市管领导干部,此次是第七次。前六次共选拔市管领导干部59名,处级以下干部57名,包括33名处级年轻干部、24名深汕合作区干部。可以看出,公开选拔正走向常态化,但南都记者注意到,在7轮选拔中主要集中在副职,正职选拔比例较小。7次公选中共选拔局级干部67人,其中正局级职位为15人,副局级职位为52人,正职仅占22%。

有关专家分析,从各地实践来看,公推公选干部普遍局限在副职岗位,对正职较为谨慎,深圳应走在前列,加大对正局级岗位的公选力度。

建议引入民意测评环节

其实,公选作为更为阳光、科学的干部选拔模式,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争议,公开选拔制度进一步完善显得非常必要。

由于是公开选拔,造成不少干部“空降”局面,由此出现一些干部对任职岗位实际情况不熟悉、进入角色慢等问题。同时,由于年龄限制及设置笔试环节,最终胜出者往往是年轻干部,而年龄偏大、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干部,对考试力不从心,只能“陪考”。对此,不少网友提出质疑,认为公选某种程度上误入“唯考是举”、“唯年轻录取”的怪圈。

观察人士建议,应建立相对科学合理的公开选拔机制,对哪些职位需要“公选”,何时“公选”,以及干部评价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避免出现公选干部“会考不会干”等现象。

不少网友呼吁:在公选干部程序中引入民意测评环节,虽然深圳公选设有拟任人选公示环节,但公示显然不如民意调查更为实在有效,更能体现社会监督。目前,有些地方在推行公选时就采取到居委会了解情况,实地走访居民,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公选干部进行民意调查。


[责任编辑:姜海天]